漁業養殖水檢測是指適合漁業生物正常棲息、繁殖的淡水、海水、天然或人工的水域環境。漁業養殖水污染會導致漁業生物生長的健康,食用被重金屬污染的漁業生物將給人體帶來很大程度的傷害,近年來,隨著經濟高速發展和城市工業化造成了近海水域,以及內陸的江河湖泊出現嚴重的水域污染,給漁業生產帶來巨大的損失。因此,為了提高水產養殖動物的成活率,通過對漁業養殖水的檢測,科學的分析數據,可以方便養殖企業采取相應的措施,大大降低養殖成本,增加養殖戶經濟效益。
為了防止和控制漁業水域水質污染,保證魚、貝、藻類正常生長、繁殖和水產品的質量,制訂的標準。標準號GB11607-89 。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局于1989年8月12日批準 ,1990年3月1日實施。
漁業養殖水檢測周期如下: 下魚前,初始階段,3-5天對漁業用水進行檢測一次,主要針對(毒素指標)氨和亞硝酸鹽,兩指標為接近于零時即可。
下魚后,30天之內,應對漁業養殖水每天檢測一次,此期間是魚苗死亡高峰期 正常情況下,應每月對漁業用水檢測一次,以確保漁業用水不受污染
漁業養殖水檢測項目:
常規檢測項目:pH值、濁度、溫度、電導率、鹽度、溶解氧、氨氣、亞硝酸鹽、H2S、余氯、COD等。
漁業養殖水檢測標準與檢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