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537-2008 《飲用天然礦泉水》
1、范圍:
1.1.本標準規定了飲用天然礦泉水的產品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1.2.本標準適用于飲用天然礦泉水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T 8538 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
GB/T 13727 天然礦泉水地質勘探規范
GB 16330 飲用天然礦泉水廠衛生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飲用天然礦泉水 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從地下深處自然涌出的或經鉆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礦物質、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區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預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況下,其化學成分、流量、水溫等動態指標在天然周期波動范圍內相對穩定。
4、產品分類:
根據產品中二氧化碳含量分為:
a) 含氣天然礦泉水:包裝后,在正常溫度和壓力下有可見同源二氧化碳自然釋放起泡的天然礦泉水;
b) 充氣天然礦泉水:按5.3.2規定處理,充人二氧化碳而起泡的天然礦泉水;
c) 無氣天然礦泉水:按5.3.2規定處理,包裝后,其游離二氧化碳含量不超過為保持溶解在水中的碳酸氫鹽所必需的二氧化碳含量的一種天然礦泉水;
d) 脫氣天然礦泉水:按5.3.2規定處理,包裝后,在正常的溫度和壓力下無可見的二氧化碳自然釋放的一種天然礦泉水。
5、要求:
5.1 水源要求
水源地勘查評價、水源防護、水源地的監測按GB/T13727執行。